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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生会值班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5-28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保证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学生会的正常有效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生会值班人员为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生会在职干事。

第三条 值班干部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交至下一值班人员,每天的值班人员须将当天情况及记录一并交至办公室。

第四条 确定的值班制度不得随意更改,值班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如实做好值班记录,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岗。

第五条 轮值人员如确实不能到岗,应事先向部长说明事由,经批准后,由本部门其他人员代替。

第六条 值班人员须注意言谈举止,穿戴整齐,不得聊天、抽烟及大声喧哗,禁止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

第七条 值班过程中,接待来客要礼貌、热情、积极主动,接电话时用礼貌用语。能解决的问题须及时给予答复。若遇重大问题须及时向主席或办公室主任汇报。

第八条 爱护办公室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翻看学生会档案及其他文件。

第九条 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每天值班的干部须打扫办公室卫生。

第十条 部长(正、副部)值班情况将作为部长(正、副部)考核的标准之一。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