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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生会干部选聘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5-28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民主、择优”原则,学生组织推荐与学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院学生会的干部选聘工作由院团委负责;系(部)学生会干部的选聘工作由团总支负责;

(三)学生会的学生干事配备由各职能部门提出计划,报请团委(团总支)同意后,与学生干部选拔工作一并进行;

(四)院级学生干部的考聘由团委干部、院学生会干部、系团总支负责人组成;系级学生干部的考聘组由院学生会干部、团总支干部、学生分会干部组成,统一受院团委监督与指导;

(五)院级学生干部聘任报请院团委批准;系级学生干部聘任由团总支提请系(部)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报请院团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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