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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生会例会改革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5-28 [来源]: [浏览次数]:

1.学生会例会需本着短小精悍,讲求效率的原则,对学生会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各部部长向主席汇报,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和近期主要工作,交流思想、集思广益,以及主席安排其他事务。

2.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例会;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3.现在在小例会的基础上添加新的元素:茶话会和拓展训练。即一次例会一次茶话会,再次例会和拓展训练。一个月两次会议,两个月循环一次。其中茶话会各部门轮流对开,期间可以讨论一些工作及生活上的事。大例会定于每周日晚上七点。主席团和办公室及各部部长需提前15分钟到会,其他成员需提前10分钟到会。

4.全体例会由办公室通知召开,全体学生会成员均需参加,不得迟到、早退,部员不能参加的,需向部长或主席请假,部长不能参加的,需向主席或负责该部的主席或办公室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5.每次例会前由办公室负责签到作为考核内容,连续三次无故不到者向全院通报批评。

6.学生会办公室应在例会前负责提醒会议纪律(手机关机,说话现象),并认真做好会议纪录并及时总结。

7.在会议中要严肃认真,不得任意讲话,要及时反映工作各方面的实际问题,做好有关的记录,并按时完成会议要求的各项议程。如个人有意见建议,可形成提案每次例会前交至办公室,会上或会后进行讨论。

8.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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