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团委思政研究室例会需本着高质量、高效率之原则,对我院学生思想动态进行研究、讨论,交流思想、集思广益,服务我院党团组织和教学工作。
2. 例会定于每双周周一中午12:40召开,本部门全体人员均需参加。
3. 无特殊情况,不得旷会或无故闭会;如遇特殊情况,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另选时间召开临时会议。
4. 每周例会要求不得迟到、早退;如要特殊情况,部员需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递交申请,不得无故缺席。
5. 每次会议,本部门需由指定人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供存档和内部参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借用和损坏会议记录。
6. 每周例会的出勤率作为年终考核内容,连续三次无故不到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三次迟到者,在综合测评中给予相应减分。
思想政治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