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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章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5-28 [来源]: [浏览次数]:


一、组织性质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大学生艺术团是在院团委的直接领导下,由全校爱好文艺并有一定专长的学生组成的业余文艺团体。

二、活动宗旨

艺术团的宗旨是服务于学校,服务于广大师生。并把“提高大学生的文化素质、提高大学生的文化品位”作为主要任务。学习和传播高品位的文化艺术,开展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丰富校园文化活动,推动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学院文化教育基地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建立一支文艺骨干队伍使校园整体文化活动上层次、上水平,创造精英。

三、组织机构与职能

艺术监督:对艺术团各级干部有权进行监督、批评;对艺术团重大事宜有权发标意见,进行表决。有权提出团长的建议人选,有权任免各队队长,有权讲违反纪律不遵守团规的人员开除,但必须经团委批准。

团长:全面负责团内正常运作,组织开展各项文艺活动;搞好团内建设,协助负责艺术团的老师管理使之不断发展。

副团长:负责训练规划及计划制定,落实各项计划的实施,协助团长搞好艺术团的建设,向负责老师和团长及时反映队员各方面的情况。

组织策划部:负责保管团内档案、收集整理和保存艺术团活动的档案资料及各项演出活动的宣传和总结、及时整理各队训练的考勤情况和招收新团员。

队长:组织该队训练与该队队员一起编排新节目,在专业基础上起到指导和教练的作用,帮助专业扩后的团员进步。

四、组织制度

1.例会制:各队队长和办公室主任每两星期开一次例会,目的是为及时反映各队出现的情况,了解各队训练出勤的情况。所有团员每月开一次大例会使各队之间有所交流有所沟通达到互相了解互相团结。开会实行点名制两次无故不到、三次请假者自动退团。

2.节目审核制

为增加我团的节目储备量和提高各队训练的积极性,经团委老师批准每月月底将对各队本月的训练情况进行审查,各队需根据自己的特色排练出一个精品节目进行展示,届时实行打分考核通过。

3、场地器材管理制

本团的训练场地适用于团的日常训练,不得外借,场地钥匙由专人保管,根据训练时间开关们并做好排练室的清扫工作。保持室内卫生为团员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本团的乐器、道具、服装由副队统一管理,每月请点一次,设备需外借的应经团委批准,期末要将所有资产清查登记并上报团长,若有丢失或损坏现象由个人直接负责赔偿。

4.其他制度

1. 财物制:在活动中必须的支出要有具体的收据证明,于两日内交给团长,团长及时上报。

2.轮岗制:为培养干事的组织协调能力,适时给予主持会议,设计活动方案和组织活动的机会,为更好的提拔新任干部。

3. 演出上报制:任何以艺术团队员的名义参加各项活动时,需及时上报团委经批准后方能进行。

4. 责任制:团内成员未完成组织任务的,队长需承担相应责任,队员予以追究。

5.排练室时间与卫生的安排情况队长之间要协调处理。

五、艺术团成员享有的权利

1.参加艺术团的有关会议和艺术团开展的各项活,接受艺术团的教育和培训。

2.在语序的范围内,有权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自己擅长的专业。

3.可以随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凡是提出合理并被采纳者均有表扬措施。

4对艺术团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向团委提出。

六、艺术团成员履行的义务

1.时刻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在不耽误学习的情况下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努力加强艺术修养。

2.服从组织管理,认真完成训练任务,自觉维护本团的名誉。

3.团长队员之间相互尊重,队员之间相互帮助、团结有爱,在活动中积极主动去做训练及演出中的事务工作。

4.爱护团内的公共资产,爱护乐器,爱护一切服务于我们的设备。

5.艺术团的干部是我们工作的活动的骨干,必须德才兼备责任心强工作热情高,有吃苦牺牲精神。

七、奖励与组织处理

1.凡是艺术团正式团员都可以依据《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进行年终综合测评加分,受过处分的团员不得享受综合测评及各项奖励的评定。

2.凡是团员连续两个学期三门功课不及格讲给予开除本团的处分在校期间不得录用。

3.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艺术团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团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与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开除。

4.艺术团对队员进行处分时,要本着“严肃慎重,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讨论队员的处分时,要注意听取本人意见,考虑该队员在团的其他人意见。

附则:本章程由艺术团制定并解释

本章程自2008年3月生效